欢迎生产企业、经营企业以及潜在供应商前来我院相关科室和综合保障科介绍产品(《2024年立项设备第二批采购计划安排表》具体见附件1),同时提交产品资料。有意向者必须提供符合我院要求的产品介绍文件,并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、有效、齐全,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,接受产品介绍地点为惠山区人民医院二楼综合保障科处,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。
一、调研人资格要求:
参加本次调研活动除应当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,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(但不仅限于以下条件):
A、报价人有效期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(能追溯到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);
B、具有报价产品原厂商的授权书或代理证书及其技术参数特点;
C、行业性资格文件,如医疗器械经营单位须具:医疗器械企业经营许可证、备案表(须提供能追溯到生产企业的生产或经营许可证);若为生产企业需提交医 疗器械生产许可证。所投产品的资质证书,如:有效完整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(如有注册登记表或制造认可表的须一并提供);若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需提供相应证明件;
D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证明文件。
(以上资质文件均需加盖公章放置于投标文件中)
二、调研文件要求:
1、封面:项目名称、申请科室、公司名称、联系人姓名、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等信息。
2、提供企业信用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(服务机构查询渠道: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、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),“信用江苏”。(http://www.jscredit.gov.cn/index.htm),另外本市企业可登陆无锡诚信网信用基准评价系统申报;并至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7楼领取报告)。
3、产品资质(包括注册证、国际认证等)及简介,附一份查询注册证时的药监部门网站截图。
4、提供设备生产厂家对产品的设计使用期限信息(如说明书、注册证、铭牌等)复印件或照片。
5、配置清单(请单独成页,不与其他信息共存)。
6、报价表,内容包含:产品名称、品牌、型号、质保期、产地、报价(人民币或美元,含货至我院指定地点的运输、保险、安装等所有费用)。
7、产品技术参数。
8、产品安装场地等要求(请提供设备原厂家需求文件,并按要求填写附件2)。
9、同类同档次产品的性能对比表(excel)。
10、生产厂家和代理公司资质。
11、生产厂家授权书(要求投标公司为产品区域代理,不接受无锡市惠山区人民医院专项授权),经销人员法人授权书(附经销人员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),经销人员在投标公司所缴纳社保证明(半年以上)。
12、其他医院(以江浙沪三甲医院为主)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及相应配置等。
13、江浙沪用户名单、采购时间及联系人。
14、宣传彩页。
15、调研材料真实性及购销廉洁声明(见附件3)。
16、上述材料正本必须加盖投标公司的公章,复印公章无效。
17、该设备如需配套在我院未正式使用的专用耗材或专用试剂,调研材料中必须重点说明,请分别提供相关耗材的注册证及单人份成本报价单(含中标编码),且在附件4《无锡市惠山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调研表》内详细填写。
18、填写《无锡市惠山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调研表》(见附件4),盖章扫描成pdf文件,与excel版本一起发送至hsry_zhbz@163.com,另需将一份纸质版材料交至行政办公区综合保障科。
意向参与公司需严格按照本清单内容递交调研材料,否则视为自动弃权!
联系电话:许科 0510-83310357
无锡市惠山区人民医院
2024年8月15日